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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票号”的性质与作用

日期:2013年11月08日

“山西票号”的性质与作用

杨荣晖

编者注:该文原载于《光明日报》1961年5月22日第4版。署名“杨荣晖”乃杨士英、荣韫瑶、黄鉴晖三位作者的合作笔名。“□”代表因原件残损而难以辨认的文字。

票号是我国旧式信用机构之一。它以经营汇兑为主要业务,故名:“票号”、“票庄”、“汇兑庄”;同时,因为票号为山西人所经营,故又有“山西票号”、“山西银行”、“西帮”、“西客”等称号。票号早已存在,在新式银行未设立前一个不太短的时期内,曾是我国金融事业的中心,承受公私款项,起着代理国库的作用。因此,研究山西票号的问题,是研究我国近代经济史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基于这一点,我们就山西票号的性质与作用发表一些初步意见,希望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

“山西票号”是一种经营高利贷资本的金融机关。它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当十八世纪末叶(清乾隆时代),我国商业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版图生齿,倍于雍正,承平日久,民力饶裕,工值廉,物价平,富商大贾,满于海内。”[①]国内商业的发展,是同国际贸易、主要是鸦片的侵入以及外国资本主义对我国原料的掠夺相联系的。那时,我国通行银两,埠际间货款清偿,主要依赖标局运现。但是,嘉庆道光之后,由于国内多事,道路不宁,路失被盗,多为商人所顾虑;加之标局运现费用昂贵,于是提出信用拨兑的要求,这是票号产生的经济基础。为什幺票号一开始就为山西人经营呢?这主要是当时山西人经商多的缘故。因为“高利贷资本的发展,是与商人资本的发展”[②]结合着的。清朝初叶,山西人以信实、耐劳之特征,已经商于各地。到清朝中叶,山西人在华北、东北、西北以及两广、两湖等地经商者,“几无县不有,无地不见,”大有独占垄断之势。这种情况就为票号的创立,在资本、市场与信用、培养人力等方面提供了有利条件。

票号产生于嘉道时代,根据现有资料,第一家票号,为平遥县日升昌。其前身为颜料庄,经营铜绿,往来于京津与四川之间,获利甚厚。经理人雷履泰与股东李姓合议,于1824年(道光四年)改组为票号。日升昌于1824年专营票号业,可从以下事实得到证明:(一)该号悬挂之牌匾年代;(二)平遥县文史馆馆员石生泉先生亲眼见过的日升昌“万金帐”。

但是,过去有些中外学者从臆度出发,对票号产生的原因与时代作过一些不符合实际的论断。

第一,以艾约瑟为代表,包括丽格尔和马寅初等人,认为票号远在隋末唐初就产生了。他们所持的理由是山西出产盐铁,“以盐铁在外省换得之现银,不可无特殊之机关以任运送保管之责”,所以“到公元六百年唐朝的时候,”“或八世纪组成”票号。“山西票号的票据流通的范围很广,远在纸在发明以前便已信用卓著;在那时候票号的票据还是写在竹牌和皮子上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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