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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研究院公开服务承诺制度

日期:2014年06月20日

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山西财经大学2014能效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以及上级有关文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公开承诺如下两项制度:

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来本单位或来电、来函、通过网络办理、咨询、举报、投诉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承担办理、解答、转交或引导责任的制度。

二、所有研究院在职教工均属首问责任人范围。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属于研究院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

(2)属于研究院职责范围内,但具体办事人员不在,应提供姓名及联系方式给办事人员或由首问责任人须代为接收,负责转办。若遇重大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负责给对方答复。

(3)不属于研究院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予以解释和说明,并告知服务对象具体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四、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必须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周到服务。

五、对把握不准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首问责任人不作为,推诿甚至刁难服务对象,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合格直至纪律处分。

七、院长对实施首问负责制度负总责。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对服务对象所要办理的事项,在所需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的制度。

二、贯彻落实限时办结的事项:

(1)上级部门下达、各有关单位告知和研究院内部转达(交办)办理的有关事项;

(2)各类公文(函),领导批件的阅办事项;

(3)教职工、外部人员的来电、来信、来访、参观等事项;

(4)研究院工作计划、重大会议当中安排的工作事项;

(5)其他应及时办理的事项。

三、 限时办结的要求:

(1)对上级转达(交办)的事项,领导批件,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按规定的时限办理。

(2)上级部门要求承办的事或要求上报的情况(材料)应在其要求时间内办结。

(3)各相关单位部门转送的文件,经领导审阅,经办人应在文件要求的时限内办结。

(4)公文送阅时限:特急件3小时,急件6小时,一般无时限要求的公文2日内完成。

(5)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当场办结。如手续不完备的,在手续补充完备后,尽快办理。如需请示领导决定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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