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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中的乡籍网络: 异地商会的兴起要因分析

发布时间:2016-01-25浏览量:

* 本文系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商会组织与楚商网络的跨区域建构》( 15ZD008 )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商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支持项目及侨联项目《世界华商大会与华商网络》( 2013 年) 的阶段性成果。

①关于异地商会的研究和讨论 2010 年后有明显增加,研究主体以统战部、民间组织管理的相关官员、异地商会工作人员及学者为主,讨论的重点是 异地商会与官商关系、地方治理、经济合作、管理制度,有些省市工商联、异地商会也编写有异地商会年鉴。代表性著作有毛七星《湖南异地商会党建工 作实践与思考》( 湖南人民出版社2011 年版) ,李长文《民间组织与地方治理: 基于新疆异地商会的研究》( 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年版) ,毛七星《经济协作 与异地商会》(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12 年版) ,宋永太《中国异地商会》(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2 年版) 。

的登记。市县籍商会,是以市县籍贯来作为入会标 准。在籍贯属地的标准选择上,市县籍贯优先于省 籍,如在某地此一标准不足则依差序加以放大。事实 上,随着跨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入,各地区经 济依赖程度不断增强,产业转移及产业聚集的规模不 断扩大,异地商会呈现由直辖市及省会城市逐步向其 他地区性经济中心扩散的趋势,在省籍商会得到发展 的基础之上,市县籍商会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市县 籍商会可以在本省范围内设立,也可以在省外成立。 福建泉州在全国各地设立有一百余家泉州商会,均单 独以泉州命名。温州是改革开放先富起来的地区之 一,聚集了丰富的资本。温州商人在外地设立的各级 商会数量惊人,到 2014 年 5 月,温州设于异地的温州 商会( 地市级以上) 总数已达 252 家[1]。潮汕商会在 上海、广州、南京、杭州等地都成立了组织,且全国各 地之潮汕商会还建立起常规化的信息交流与组织协 作机制。

通常而言,经济发达省份的市场吸引力强,资本 及人口集中,外来企业及商人较为集中,设立异地商 会的时间较早,数量也会较多。后来,随着经济发展 浪潮自东向西的区域扩散,中西部地区在承接发达省 份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也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企业,异地 商会的组建数量也在不断递增。揆之异地商会发展 的实情,每一省份的省内及外设异地商会的发展进程 都有差异,因此很难以单一标准来划分其时段,此处 仅从登记制度、发展规模等方面从宏观上加以区分。 在登记制度方面而言,可以分为“本地审批、异地 成立”时期和“异地审批、异地成立”时期,前者是指 异地商会多以乡籍地工商联分会或企业协会的形式 取得合法性,在经营地则并未注册; 后者是指不论审 批还是成立都是在经营地进行,取得了独立的社团法 人资格。其中间标准,应以 2003 年民政部出台《关于 异地商会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为界。在该意见出台 后,天津、湖北、山东等省、市在两三年间都相继出台 了异地商会的管理或发展意见,推动了本省、市异地 商会的组织规范化。但这一标准并不是绝对的,有异地商会为强化与经营地的关系,在此之前就进行在地登记。如青岛泉州商会原为泉州市总商会的分会, 到 2000 年时,正式改为青岛市工商联下属的泉州商 会。这一转变,有利于加强异地商会与经营地的关 系,有利于独立开展活动,但与乡籍地的组织联系并 未由此切断。虽然强调按省登记,但市县籍的异地商

会数量仍在增加。 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商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趋势、地区经济结构变动及国家政策关系紧密。大致可分为 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80 年代,以代表处或协作会形式为 主,主要是内地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设立异地联谊性 组织。在上海,不少省、市在此建立有企业经济技术联 合会,以强化与本地企业的联系,开拓上海市场。也有 不少以民营或个体经营者为主所建立的同乡类或经济 类组织,有的称同乡会。如上海市江西商会即在成立 近二十年的江西驻沪企业协会的基础上成立的。成立 于 2007 年的上海市湖南商会,其前身是 1993 年成立的 湖南省在沪企业协会,后来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 流办公室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联合指导 下成立异地商会[2]。

第二阶段: 1990 年代至 2003 年前后。进入 1990 年代以后,中国国内的跨区域资本流动更加频繁,商 品、劳动力的全国性流动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到 21 世纪以后,中国的跨区域发展战略更为明显。不少省、 市政府及企业为了便利于对外投资、开拓外地市场,同 时为了进行招商引资的需要,开始有意识引导本籍在 外企业联组商会。

第三阶段: 2003 年,民政部出台《关于异地商会登 记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按“登记在省,试点先行”的 政策,稳妥发展异地商会,市县两级不得审批登记和建 立异地商会,省级异地商会不设地域性分会。异地商 会由单位会员组成,不吸收个人会员。进行试点工作 的省、市、自治区要进一步理顺与业务主管单位等方面 的关系。加强对异地商会的监督管理,促使其规范建 设,健康发展。该意见出台以后,异地商会的发展有了 政策依据,开始步入发展的快车道。不论是东部沿海 地区,还是中西部省份,在本地及外地设立的异地商会 都较前有迅猛增长。在湖南省,外省在湘企业设立的 异地商会不断增加。到 2013 年,成立的以省命名的异 地商会有 40 余家。湖南省设于外省的异地商会更是 发展迅速。2003 年 3 月,省 外第一个湖南异地商 会———重庆湖南商会正式挂牌成立。到 2013 年 1 月, 湖南异地商会达到 186 家,组织遍布除西藏外的各省、 市、自治区的 150 多个大中城市,拥有会员 5 万多家,资 产总额逾万亿元。2013 年 9 月,又增至 196 家。同月, 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举办湘商大会,并在会上成立了异 地商会联谊会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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