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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中的乡籍网络: 异地商会的兴起要因分析

发布时间:2016-01-25浏览量:

河北学刊 2015年第6期

市场中的乡籍网络: 异地商会的兴起要因分析

魏文享

(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9)

所谓“异地商会”,通常是指以经营者之籍贯为结 社标准,以协助同籍商人在异地发展为宗旨,而在经营 所在地自愿成立、合法注册的民间经济组织。在 2003 年 11 月民政部出台《关于异地商会登记有关问题的意 见》之后,按照“登记在省、试点先行”的原则,异地商会 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各省或由政府推进,或由 核心企业倡导,既组织在外经营之本省籍商人组建在 外异地商会,亦协助外省籍商人在本地设立异地商会, 以达促进区域合作、内外互通之目的。目前,不论是东 部省份还是内陆省份,都成立了数量可观的异地商会, 且与乡籍地及经营地均有紧密联系。政府、工商界和 学术界都关注到异地商会这一新型的商会形态,并开 始有意识的推动其改革实践和学术研究,在异地商会 的管理体制、异地商会与地方治理等方面取得了丰硕 成果,其中以政策建议或咨询式的分析较多①。整体上 看,异地商会正在发展之中,其中的经验和问题还有待 不同学科共同加以总结及探索。本文即以异地商会为 讨论对象,对异地商会之所以兴起的政策、市场及文化 要因加以分析。

一、异地商会的分类及发展阶段

异地商会,以籍贯地而言,是指在家乡省份之外的 其他省、市、自治区所设的商会组织; 就经营所在地来 说,异地商会则意味着是外来投资者的同籍贯人士联 合组织。按入会乡籍区域的范围划分,异地商会主要 有区域型、省籍型、市县型三种类型。在籍贯和乡情认 同上,往往是随着地域范围的收缩而提升,自中心向外 呈差序型延伸,因此县籍认同往往优先于省籍认同。 具体成立时选择何种类型,取决于同籍商人之规模实

力、思想认同及经营方式之需要。 区域型异地商会,是指两个或多个省份的商人联合组成。中国地域广大,地方文化各具特色,有些相邻 的省份往往拥有较多的历史联系和文化认同感。在本 省籍企业数量较少的情况之下,往往会扩大籍贯的范 围,联合相邻省份共同组建商会。如湖北与湖南,在历史上就常以两湖会馆的面貌出现; 山西和陕西商人在 各地联合组建有山陕会馆; 广东和广西常联合组成两 广会馆。湖北辽宁商会是在 2009 年成立的,成立时会 员较少,到会会员代表只有 90 余人。为扩大会员范 围,在湖北辽宁商会的组织下,正在筹备成立湖北省东 北商会联合会,其目的是联合东北籍在湖北的社会名 流、商界精英和各方人士,服务会员和两地发展。湖北 四川商会在 2006 年成立,到 2013 年正式更名为湖北省 川渝商会,将会员范围扩展到四川和重庆籍的在鄂商 人。

省籍异地商会是以一省为单位设于外地的商会组 织。在 2003 年后,异地商会主要以省籍为单位进行登 记,省籍商会发展较快。一般是在省会城市设立总会, 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市县级分会。如湖北四川商会设在 湖北省会武汉,在湖北省内其他城市的四川商会如需 设立商会,则只能是湖北四川商会的分会。四川商人 在广西南宁设立有四川商会,在桂林等地再设立商会, 就是广西四川商会桂林分会。总分会之间可以独立开 展工作,但是也保持着组织联系和信息共享。省籍标 准范围较为广泛,在异地可以扩大会员基础,便于整合 力量,也更易与较高政府层级建立经常性联系。不过,2013 年下半年后,各地陆续放开市县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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