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号对生产的破坏作用是十分严重的。这可以从下列几方面来说明:
第一,汇解京协各饷是票号充当清政府剥削人民血汗的有力助手。随着清王朝政治的日益腐败和财政亏空的日益严重,苛捐杂税日益增多,票号一面把这些税款,汇至京城、边陲和各地,做为清王朝用以屠杀和剥削人民的经费;另一方面在省关各库苛征不齐,上解困难的时候,它又直接予以“垫解”,更加重了清王朝对人民的剥削。
第二,贷款给清政府和官吏,加重了人民的负担。票号资助政府和官吏度过财政困难,便于进一步统治与剥削人民;另外贷款所收入的利息又必然落到人民的肩上,使小生产者增加了额外的负担。
第三,因为票号与官吏关系密切,或者通过“择垫官吏”的借款办法攫取了各省关道库的银两收交,从而成为官吏贪污赃款的存储和转运机关。在法律上,清政府官吏也是不允许贪污的。票号为了给他们保守秘密,普遍设立了“堂名”存款户,本银与利息,不仅可在存地提取,在他地使用也很方便。赃款转移,则是票号的本分。所以在汇兑中,某某“大老爷”宗项不少。光绪八年的云南贪污案和阜康票号的倒闭中,都可以看出票号的这种作用。仅阜康票号为协办大学士文煜所存的贪污赃款就有七十余万两之多。官吏的赃款,无疑也是从小生产者身上榨取来的。
第四,票号作为帝国主义政治经济侵略的工具,也对生产发生了破坏作用。当帝国主义侵入的初期,也就是商品倾销时期,它与广州十三行相配合,把货物运到内地,把银两集中到口岸,做着榨取小生产者血汗和摧残手工业者的帮凶。当帝国主义由商品侵略进入政治侵略,瓜分领土,索取赔款之后,票号又把人民的血汗——负担的赔款和借款,从全国各地汇集上海,交给帝国主义银行。
[①]王孝通:《中国商业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18页。
[③]“十三行”系清代公行制度,成立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为广州商人所组织,专为中外商人经营进出口贸易作介绍,后得政府承认,取得对外贸易专利权。
[④]《中央银行月报》第四卷,第一号,第10页。1935年1月。
[⑤]“四亨”系清时北京亨利、亨源、亨义、亨裕四大钱庄。它经营清朝内府的业务,并操纵着市场金融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