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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的伦理哲学

日期:2013年01月15日

正如我国传统儒家文化所说,“诚”是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就是说“诚”,即个人诚实、坚守信念的坚定性和稳定性的道德,是一个人的个人私德;而“信”为五常(仁、义、礼、智、信;亦说五典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之一, “信”即相互信任,是人作为一个社会人立足于社会,处理好与父母、兄妹、子女、朋友、领导、组织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强调的是“信”在构建良好氛围的社会关系网络,及个人在这样一个网络中生存的准则;“义”是“是非之心”,是一个人在面临选择时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一个责任心;而“利”则是商人最终追求的目标。也就是说晋商把自己的伦理观安排得像一个金字塔一样,“诚”作为最坚实的底座,要终身打造;“信”以“诚”为本,是人行走社会,为人处事的准绳;而“义”则是大是大非面前有所取舍的一个原则,是比“信”要求更高的一个标准;“利”则是这个金字塔最顶层的奖赏,商人要堂堂正正地获利,必须要一步一步地迈上这个金字塔,才能有其基业的稳固和日后的辉煌。

晋商为什么要把诚信义利作为其经商伦理的核心呢?这是由一定的社会背景和思想渊源决定的。

晋商伦理的时代背景

社会伦理是一个社会群体所共同遵守的价值准则,反映了群体的共同利益,形成这一准则的目的,就是在于约束社会中个体的行为,使其不致因自己的“私利”而影响到群体发展的“公利”。其实,社会的伦理既然涉及所有人的共同利益,涉及“私利”与“功利”冲突和矛盾的解决,那么自有群体关系后,这种伦理便会存在一定的稳定性。事实上,我国传统伦理道德早就宣示了“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爱思想。商人以商品交易为职业,以经营利润为生活来源,把仁爱思想与货利目的统一起来,是中国商人伦理的基本内容,即“以义制利,先义后利”,社会对这一伦理的需求越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时候就越是强烈。

明清时代中国进入了商品经济大发展的时期。白银流入、商品流出,这货币流和物资流的对流方式,正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循环圈的真实写照,于是北方与俄罗斯、蒙古、日本、朝鲜、西亚、印度等国,南方与欧洲一些国家的国际贸易受这种对流方式的牵动迅速扩张;国内贸易也受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对外贸易的兴盛而牵动,晋商则是联结内外贸易的一支重要商旅,市场扩大,商路延长,最终引发了中国在这一时期的商业革命和金融革命。市场经济发展越快,诚信问题就越突出,因为诚信是节约交易成本,保障交易秩序,最终支持交易继续扩大的社会文化环境。正因为如此,在明清时期的中国,社会上同样引发了一场对商人社会价值的再认识。认识的结果可以说是出人意料,几乎相当于颠覆了中国传统社会对商人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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