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行会的“主要的目的都是社会生活方面的相互亲睦,经济上给予扶助,即所谓保护共同利益。信仰本身是一种观念的东西,但‘社会’的中心一定依赖于信仰。” 平遥颜料行于清乾隆六年在北京会馆碑记说:“夫事创始者难,继其志者亦复不易。我行朱辈,立业都门,祀梅梅,葛仙翁,香火悠长,自明代以至国朝,百有余年矣。” 北京临襄会馆碑记:“朋友居五伦之一,四海之内,以义相投,皆为兄弟。然籍同里井者,其情较恰;籍同里井而于他乡遇之则尤恰。” “遂各筹同乡会聚之地,及停枢厝棺之所,与夫永久经费之预备。于是会馆义园置产之建设,因之以起。意至美,法至善也。” “各捐资财,置买地基,创建会馆,……以叙乡谊、通洵情、安旅故,商为盛举”。 可见,晋商会馆的目标就是联络同乡同行,实行自我管理,约束同行,保护同行利益。简言之,自治、自律、自卫。既是自治,自然以一种信仰为精神支柱,以行业神灵的崇拜来实现联络,实现自我约束。同时订有共同遵守的行会纪律。行会纪律为会(社)规,凡立会(社),必有自己的会(社)规。
会(社)规,也称“规牌”。主要规定会员义务、行为、会费及惩罚办法等。下面列举若干实例,从中可以看出晋商会馆的一些规矩。
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十三日山西陕西十帮商人共议山陕会馆管理条规,订有13条,其内容主要是:
(1)所有收支帐簿、房屋、家具、菜园、地基、应用人役,总归值年经营差委。
(2)会馆宜保持清洁卫生,平素日期不准闲人入内游览。
(3)不准外帮借馆演戏,如有徇情私借情事,从重议罚。
(4)馆内灯彩家具一概不准出借,如违者议罚。
(5)晚间十点锁门,如遇宴会灯戏十二点为止,除水龙救患外不得任意启闭出入,如违者立驱出馆。
(6)会馆重地灯火最宜小心,嗣后我各帮字号如遇在馆做会演戏,客散戏终主人务将庙院戏台一应灯烛亲查熄灭始准回号,以昭慎重,如违议罚。
(7)馆内不论粗细货物,概不准在内晾晒,以昭肃敬。
(8)本馆司事、住持人等内不难留客过宿,在外不准支取银钱货物,自议之后倘私留客宿私赊货物一经知觉,逐出会馆,决不宽贷。
(9)水龙有备无患,倘有不测,一时出馆夫役人等酒资一切照章施行。
(10)供奉香火、长年神灯,乃住持应办之事,俟后逐日长香,务要敬谨供奉,每逢会期奉香献酒,自必住持侍奉,年节三天,僧人间有贪闲假手他人,殊属不恭,自议之后,住持二人轮流执香在殿侍候以昭诚敬。
(11)凡选用馆丁务要小心谨慎,能干办事者充之,不得轻举滥进。馆之内外门巷每日打扫洁净,馆之社产市屋务听值年者调拨,催取租息不致稍懈。馆内不许容留闲人饮酒戏耍,致生事端。馆外街巷不许收荒摆摊赌博。馆役不得徇情容隐不报。如敢不守馆规,徇私偷懒,即行斥革。
(12)大会值年,从前十帮轮流,位年二号会办。今增汇业,每年四号。以祀产渐增,馆务紊繁。每年以四月初八日揭清所存银两,一切祭器祭物文契公交下首,务期明悉周详,毋延。
(13)招僧住持原为供奉香火,每日长香神灯,务要敬谨供奉,殿宇香案每日打扫.会期朔望倍加诚敬,洒扫洁净在殿伺候,以便士商恭谒,平日不得随便出外游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