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商人走到哪里,就在哪里扎根、发展,张家口上堡的日升昌巷,下堡的锦泉兴巷,分别是山西货币商人日升昌票号和锦泉兴钱庄建设并以自己的商号名字命名的街巷。外蒙古的科布多有一条大盛魁街,是山西巨商大盛魁建设的,这一切,如同意大利北部伦巴第商人在伦敦、巴黎建设了伦巴第街,发展了伦巴第银行业务是一样的。根据19世纪下半叶的国内经济形势,1862年(同治元年)上海一地就有山西票号22家,对上海的钱庄放款达300多万两。1871年,又把自己的业务重心从长江流域的汉口,转移到了上海,1876年24家山西票号在上海成立了“山西汇业公所”,但在汉口的票号到1881年(清光绪七年)为止仍然有32家。在1883年的金融大危机中,上海78家钱庄关闭了68家,票号却未受损失。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在北京的票号对户部放款100万两。1904年“京师汇兑庄商会”成立。1906年汇兑公款2257万两。[19]
山西银行的金融创新,可以与英国、意大利金钱商相媲美,某些方面超过了西方商人。在金融工具方面,在清初,山西货币商人已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渐创造了许多信用工具。
一是凭贴,本铺出票,由本铺随时负责兑现,相当于现在的本票。
二是兑贴,也叫附贴,本铺出票,到另一铺兑取现银或制钱,相当于现在的支票。
三是上贴,有当铺上给钱铺的上贴,和钱铺上给当铺的上贴之分,彼此双方已有合同在先,负责兑付,相当于现在的银行汇票。
四是上票,非金融一般商号所出的凭贴称为上票,信用自然要差一些,钱商也可以接受,相当现在的商业汇票。
五是壶瓶贴,有些商号(包括钱庄)因逢年过节资金周转不灵,自出钱贴,盖以印记,用以搪塞债务,因其不能保证随时兑现,只能暂时“装入壶瓶,并无实用”,故称壶瓶贴,相当于现在的融通票据。
六是期贴,出票人企图多得一些收入,在易银时,开写迟日票据,到期时始能取钱,需计算期内利息,类似现代的远期汇票。
上述六种信用流通工具,最迟在道光中年已经在山西商人之中普遍行使。[20]前三种是见票即付现款,如同现金;后三种不一定立即付款,易生纠葛,道光皇帝曾下令准许行使前三种,禁止行使后三种,事实上禁而不止。
一是会券。会券也就是汇票,唐朝的飞钱具有汇票性质,明晚期异地款项汇兑的社会要求出现,为有分支机构的商号偶然代办,票据尚未规范。清代出现专营异地款项汇兑的金融机构票号以后,汇兑业务扩大,汇票制作、管理很快完善起来。有票汇、信汇,后来又有电汇。但采用最多的仍然是汇票形式。汇票按期限不同又分即票和期票两种,即票即见票即付,期票则是约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