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汇票挂失。对于遗失的汇票,视各地具体情况,采取了不同的应对办法。京师、保定多为“登报声明”,曰“日后此票复出,俱作废纸,不得为凭……特此布知”,“望中外绅商,切勿使用。”;汉口、重庆则通知当地分号料理,并报告当地政府、商会总会,同时照会驻当地各国领事。下面是1905年4月21日《大公报》一则公告:[24]
声明失票永作废纸启 因小号本年正月十二、十七两次由山东省城福兴润信局寄京信包迄今未到。查有天庆恒二月十二日期市平足银一千零四十八两四,永顺隆三月底期市平足银一千零四十八两四,又一宗四月半期市平足银一千零四十八两四,会票共三张,均在其内,该信局京号并不知情,而其山东人位全行逃走,以至无从根究,合即登报声明。日后此票复出,俱作废纸,不得为凭。诚恐华洋官商军民误为使用,特此布闻,伏望雅鉴。 京都新泰厚汇票庄顿启
三是出具甘结。在办理公款的汇兑上,尽管晋商一般相信官场不会有诈,但也不敢掉以轻心。为防万一,采取了领汇票要具甘结的措施,即除立汇票外,还要以票号名义与汇款人写下有汇款性质、数量、汇费等内容的字据。下面是源丰润票号福州分号与闽海关的一份甘结。[25]
具甘结号商源丰润今于与甘结遵依结得
闽海关汇解度支部 福厦二口光绪二十八年八月二十六日起至七月二十五日止,连润计十二个月,洋税支销项下扣减六两平银一千零八十九两三钱六分四厘,三都口自光绪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二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止,连润计十二个月,洋税支销项下扣减六两平银一百六十四两六钱二分二厘二,共扣平银一千二百五十三两九钱八分六厘。系遵照部砝兑交,不敢丝毫短少,除另立汇票外,合具甘结是实。
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十六日 具甘结号商福州源丰润记(印)
中国的转帐结算与银行划拨清算起于何时?据《上海钱庄史料》,上海“钱业在1890年设立汇划总会,开始以公单方式计数,进行清算”[26]。其实在此之前,内地己有转帐结算与银行划拨清算方法,并且比较广泛地流行晋商创造的银钱拨兑和转帐结算,可以归化城的宝丰社为例。因为在这里的“银钱业商人,以山西祁(县)太(谷)帮为最,忻(州)帮次之,代(州)帮及(大)同帮又次之。故其一切组织,亦仿内地习惯办理,各钱商组合行社,名为宝丰社”。“宝丰社在有清一代,始终为商业金融之总汇,其能调剂各行商而运用不窘者,在现款、凭帖之外,大宗过付,有拨兑之一法。”[27]就是说自宝丰社成立以后,它就成了社会资金的总枢纽。当时“商市周行谱银由来已久,盖与拨兑之源流同。其初以汉人来此经商,至清中叶,渐臻繁荣。……边地银少用巨,乃因利乘便,规定谱银,各商经钱行往来拨账,借资周转,此谱银之所由勃兴也。其作用虽如货币而无实质。……拨兑行使情状亦与谱银相类,所不同者仅为代表制钱而已,市面通称为拨兑钱,即前之城钱也。周使惯例,数至一吊即可拨兑,吊以下使用现钱。各商均在钱行过帐,营业始能运用。”其时“钱行及各商行均可发行号帖,以资周使。”[28]一般是付款商号开出凭帖,相当于支票,持票人可以转帐,亦可以提现,现款限期在一月以内的又叫“点个儿现银”。假如商号甲无钱购货,经与钱庄乙商议,允许代理,商号甲便可以向商号丁购货,商号丁与钱庄丙有往来,钱庄乙便通知钱庄丙,声明商号甲已有存款,商号丁便可以放心地发货,无需现款,仅在甲、乙、丙、丁之间划拨转帐。但这种凭帖,只能相互间辗转划拨,不可提现,因为没有现金,晋商将此种办法称做“客兑银”。不过制钱拨兑,只能转帐,不能提现。由此可以肯定,在清代中期,晋商在蒙古地区已经按照内地办法使用了汇票、支票、本票,办理资金的划拨转帐和融通。可见内地的转账划拨时间更早。彼时银两转帐为谱拨银,铜制钱转帐为拨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