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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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的企业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06-17浏览量:

薪金。薪金是商号普通员工,尤其是入号时间不太长久者的主要收入,一般按年计算,一年一次或两次发给。数量因年资、职务的不同而不同。根据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的太谷《协成乾人名折》记载,协成乾票号员工薪金,最高者为白银100两,其次有80两、70两,再次自66两起,以2两的幅度递减,直至4两。这份人名折共记载领取薪金员工96人,其中薪金100两,以及10两以下者(不含10两)很少,前者仅3人,后者为5人。薪金80两者也只1人。以薪金70两者最多,达到31人,占总数的近1/3.其余60-66两者7人;50-58两者6人;40-48两者8人;30-38两者11人;20-28两者12人;10-18两者12人。[25]这份记载反映出:(1)初入号者报酬极低,其薪金仅能用于零花,根本无力补助家用。(2)年资为薪金增加的主要依据。从以上数据可见,在薪金70两以下到10两以上的员工中,每10两为一段,人数大体相近。因此可以这样推断,票号薪金的增加,主要依据员工年资,帮各薪金段员工的数量大致相同,而不是相差悬殊。(3)有两个薪金的增加极限。从该折记录看,薪金最高者为100两白银,似乎白银百两为薪金极限。而值得注意的是,薪金百两者仅有数人,而薪金70两者却占到近1/3.这表明,只有少数高级职员,才可能达到薪金百两,对多数员工来说,薪金70两即为增长的极限。

票号员工,除薪金收入外,到年底还有一种类似于年终奖金的收入,称为“尝金”。尝金发放的数量,一般根据薪金的多少而来,薪金多者则多,薪金少者则少,约为薪金的几分之一。

身股分红。对年资较长的员工来说,另一份较大的收入,就是身股的分红。有了顶身股的资格,其薪金数量便基本不再增长,报酬增加的方式,由增加薪金改为增加顶身股的数量。所以,在《协成乾人名折》中,薪金70两的员工近1/3,而薪金70两的员工中,顶身股数量却不同,自1厘至9厘不等。表明该号薪金的增长以70两为一极限,之后,则以顶身股的增长代替薪金的增长。但即使如此,员工仍以获得身股为有益,因为身股的收益,远高于薪金的增长。票号一般每4年分红一次,在其经营兴盛时期,分红时每股收益都在大几千两白银,甚至上万两白银。即使经营不利,没有红利可分,每年仍可根据拥有身股的多少,支取应支银。大德通的号规中,对此做过详细规定,如1884年(光绪十年)规定,每年应支,1俸为120两,其次递减,至2厘者一年50两。1888能为(光绪十四年)又规定,1俸150两,其次递减,1厘者60两。到1904年(光绪三十年)规定,1俸200两,其次递减,1厘者60两。[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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