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东与经理各自的这种权利与职责来看,可以清楚地看到,晋商的票号在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这两权的分享上是比较彻底的。财东作为资产所有者一方,将资本委托于经理之后,即基本上不再干涉企业的运营,也就是不再对经理如何进行运作加以干预,而是由经理全权领导,负责经营管理。这样,经理由于实际上掌握着财权和人事权,少了很多制约,因此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做自己认为可行的事情,从而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其才能。对财东而言,他把资本交于自己依赖的经理后,将会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从长远和全局上考虑资本的最佳投向以及整体结构的调整等重大问题,而经理为报答财东对自己的知遇之恩,也会对企业的发展殚精竭虑,尽心尽职,从而使企业进入一种规范有序的良性循环状态。票号成立后的百余年间,能够盛而不衰,与其两权分离的经营机制,有着极大的关系。
这一制度对晋商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两权分离中权责利是不对称的,尤其是大掌柜有权有利,但并不承担责任,财东对大掌柜的约束监督制度有缺陷。 晋商的两权分离是建立在知人善用的基础之上,依据的是传统文化的“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种思想的前提是以信义为先,且东家有权威,大掌柜真心诚意。这个前提下,东家和大掌柜之间权责利不一致的这种有缺陷的制度设计才可能发挥良好作用。但在晋商末期,当这一前提弱化或不存在时,企业就会出问题,这也是导致晋商衰亡的一个原因。
晋商在清代进入鼎盛时期,其商业网络已遍布国内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并延伸到整个北亚地区。同时,在商业企业组织形式上,出现了“分号制”的独资或合资企业。所谓“分号制”,即财东独立投资或合伙投资办商号,总商号又分设若干分号于全国各大商埠,而且商号或分号又可以投资办小商号,类似现代通过控制股权形成的母子公司。另外还实行联号制,即由财东投资办若干个不同行业的各自独立核算和经营的商号或票号,在业务上相互联系,相互服务,相互支持。这种网络体系近似现代企业集团,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以致国外。晋商这一特别组织管理体制是在其他商帮中很少见到。
自明代以后,山西即有不少以家族形式出现的大型商业集团涌现。入清以后的268年中,这种商业世家更是明显增多。如祁县的乔家、渠家,榆次的常家、聂家,太谷的曹家,平遥的李家,介休的侯家、冀家,临汾的亢家,万荣的潘家,阳城的杨家,等等。这些商业家族的商号名换,常以某字打头,随着业务的发展,不断增加,而形成了一个个商业集团。以太谷曹家为例,其企业在19世纪20-50年代有13种行业,640多个商号,37000多个职工,资本1000多万两白银。商号名称多冠以“锦”字,如锦霞明、锦丰庆、锦亨泰绸缎庄、锦泉涌、锦泉兴茶庄、锦丰泰皮货庄、锦生蔚货行、锦丰庆当铺、锦泉汇、锦泉和、锦丰焕、锦丰典、锦隆德钱庄、锦元懋账庄、锦生润票号等。分布于朝阳、赤峰、建昌、凌源、沈阳、锦州、四平、太谷、太原、榆次、屯留、长子、黎城、襄垣、东观、天津、北京、徐州、济南、苏州、杭州、上海、广州、四川、兰州、新疆、张家口、库伦、恰克图、伊尔库茨克、莫斯科等地。在曹家这个“锦”囊集团之中包容了多家商号、多种经营、多处分支庄号,形成了曹家庞大的商业网络。在管理上,通过“励金德”管理设在太原、潞安及江南各地的商号,通过“用通玉”管理设在东北的各商号,通过“三晋川”管理设在山东的各商号。励金德管辖的彩霞蔚绸缎庄下辖张家口的锦泰亨、黎城的瑞霞当、榆次的广生店、太谷的锦生蔚商号,其经营盈亏,财东曹氏不直接过问,是由彩霞蔚向励金德负责的。如果彩霞蔚所属锦泰亨等商号经理需面见财东,应由彩霞蔚所属锦泰亨等商号经理先引见励金德经理,由于励金德经理引见财东。在保持各商号独立核算基础上,由上一级商号领导相互进行信息交换、联合采办商品、融通资金、调剂人才等,发挥了综合优势,形成强有力的曹家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