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的股份制已有现代股份制的特点:一是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和有相对控股的大股东,很多有名大企业资本雄厚,都非一家一户投资,而为多家共同投资;二是实现了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两权分离是晋商在经营上的又一独到之处。所谓两权分离,是指资本所有权与资本经营权二者的分离。这种分离不是将二者截然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各行其是,而是二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它是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相互配合,以使资本产生更大效益所采取的一种经营之道。
晋商采取的这种经营方式,在其未经营票号之前早已有之,但在其经营票号后,则更对此予以了强化。究其原因,主要就是票号多为合资而非独资。票号的资本数额一般都相当大。票号的资本,既有本族至亲者所出,也有志同道合者所出,而后者,在票号发展的全盛时期,所占比重更大。由于合作者作为票号的股东之一,它只拥有资本的一部分,因此,经营票号可以获取厚利,却也具有相当的金融风险。在金融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对资本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资本所有者的利益。这样,物色一个能谋善断、驾御全局的经营者由其经营企业,便成为资本所有者的祈盼。所以,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它既是晋商的商业资本转向金融资本后资本的组成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商品经济条件下资本运作的必然趋势。
从传统的角度讲,在中国,大到江山社稷,小到祖产家业,历来都是父死子承,代代相沿,世世相袭的。富商大贾们的产业,也是如此。历史上晋商中的不少大户望族,都是以这种方式延续下来的。然而,在看到这一传统的同时,也不能不注意到晋商经营理念中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这就是恪守信义。无论对合伙经营者,还是对同行同业者,都把能否恪守信义视为取舍的一个重要标准。这一商德虽然并没有触动世袭的传统,但它却在一定程度上为资本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作奠定了思想感情方面的基础。晋商奉行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即是其在用人上的信条。实际上,在票号业兴起之前,晋商中便有不少的商号,其财东即聘请经理、副经理,将号中的财务、经营乃至聘人用人等权力交给他们,不再过问号事而把自己“解脱”出来,当上了“甩手掌柜”。晋商中不少人所以将经营权交给他人来掌,除了用人上的这个信条之个,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财产上的得失。因为经商要比务农容易致富,并且由于经济的充裕,再加上商人们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极易导致生活上的侈奢挥霍。因此,其家业“其兴也勃,其衰也忽”,有些商人,经过终生辛劳,才挣得一份家业,因知其来之不易,故还能克勤克俭,兢兢业业,而他们的子孙则不尽然,有一些能继承父业,再接再厉,有的则躺在财富堆里,无所事事,尽情享乐,很快把祖上的遗产挥霍殆尽。对此,有的商人对后辈采取了消极的防范措施,即不让自己的子弟经营号事,并在其开销上予以限制,或者将那些不成器的纨绔子弟圈在家中,满足其嗜好。如有的子弟染上吸食鸦片的嗜好,商人就供给其鸦片,因为在家吸食鸦片,毕竟数量有限,而如果让他们跑出去嫖赌起来,就可能把家产很快销蚀于无底窟之中。有的商人则采取了积极的态度,他们经过物色,聘请德才兼备者,给予权力,经营号事,“将资本交付管事(即大掌柜)一人,而管事于营业上一切事项,如何办理,财东均不闻问,既不予定方针于事前,又不施其监督于事后,此项营业实为东方之特异之点。”[7]